海 口 市 营 商 环 境 建 设 局
海营商〔2024〕169 号
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
关于营商环境政务领域负面典型情况的通报
各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,市级各部门:
根据政务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
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持续开展政务服务监督工作。现对近期发现的
一批政务服务领域负面情况作出如下通报:
一、存在隐形壁垒情况
(一)“创业补贴申领”隐形材料问题。经市营商环境建设
局核查,市民申请创业补贴期间,秀英区海秀镇要求市民额外提
供机读档案、营业执照、无欠税证明、历年公司流水等不在办事
指南展示的材料,并要求市民通过微信渠道提交,存在隐性壁垒
和体外循环等问题。
(二)“医生执业资质一件事”未做到引导市民办理且业务
办理不规范问题。经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核查,市卫健委在办理“医
生执业资质一件事”存在以下问题(详见附件):一是“医生执
业资质一件事”自上线以来,有市民申请办理该一件事相关业务,
市卫健委未能做到规范引导市民申请办理,导致市民多次重复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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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申报;二是市民申请办理“医师执业注册许可(首次注册)”,
市卫健委在作出审批不通过的意见后仍为市民出具了医师执业
证书,存在业务办理不规范的情况。
二、违反证明规则情况
在市审改办印发的《海口市证明和材料事项实施运行规则》
(海审发〔2024〕6 号)后,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持续开展无
证明改革运行情况的监督并进行了两轮通报,仍发现部分单位存
在开具清单以外的证明、拒绝开具证明、不通过统一系统开具证
明、不认可统一系统开具出来的相关证明、要求区、镇(街)、
村(居)开具多级盖印证明等违反证明运行规则的情况(详见附
件清单):一是市税务局要求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农户到村委会开
具自产自销证明;二是忠介派出所以办事群众亲属已死亡且不在
同一本户口簿上为由,不给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;群众身份证
和户口本丢失需要补办,甲子镇派出所却要求群众到村委会开具
遗失证明;群众想将户口本里父亲户口迁移至哥哥户口上,以便
申请危房改造,甲子镇派出所要求村委会出具村委会同意父亲户
口迁移至哥哥户口本上的证明;秀英区西秀镇、海秀镇、长流镇
派出所不给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,要求群众到村委会先开大致
的关系证明,派出所才开亲属关系证明;三是琼山区三门坡镇新
德村委会、迈瀛社区居委会未使用辅助系统开具证明;四是市资
规局要求镇(街)出具含有三级盖章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。五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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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不认可村居委会开具的自建房情形房屋
情况材料,只认可房管局开具的相关证明。六是长流供电所不认
可村居委会使用统一系统开具出来的相关证明,而让群众到镇街
开具供电所自定模板的纸质证明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高度重视,认真整改。针对通报的问题,对涉事相关单位
提出严厉批评。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始终站稳“人民立场”,
在政务服务中丢掉“群众求我办事”的观念,以不增加群众企业
负担,特别是不侵害群众企业权益为底线,切切实实为群众办成
事,营造海口政务“好办事”的氛围。请相关单位针对附件清单
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排查整改,并形成书面整改情况于 8 月 19 日
下班前报送市营商环境建设局,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随后将进行整
改情况核实,确保整改效果达标。同时根据《海口市政务服务监
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市政府 71 号令),启动相关督办流程,通
报同步录入在市纪委 1+9 监督平台上。逾期未反馈或未按期整改
完成的,我局将按照政务督查流程报市政府督查室提级督办,纳
入年度考核和营商环境典型案例。
2.政务指令“一口进”。针对出现政务指令多口下达、与改
革相违背的乱象,明确市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对区级拟下达的审批
相关业务要求,请先与市审改办沟通,由市审改办把关、调整各
部门间规则等冲突问题后,一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,确保基层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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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的政务指令规范、统一,符合改革方向。
3.政务文件传达到“底”。出现的问题,很多基层反馈并不
清楚出台了相关政务改革文件和要求,致使政令不畅、服务脱节。
各区、相关条线直属部门务必要将文件和改革要求传达落实到各
基层站所,避免出现群众企业不满意、体验感差和投诉的情况。
附件:1.市民办件情况
2.无证明改革问题清单
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
2024 年 8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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